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卿惠芳 我被洗腦放回去時,沒接受洗腦,也沒有寫甚“三書”,可是我們鎮上領導說把我接回去再教育,要我寫一些“保證”,如:回去後,每天到大隊報到,春節不走親戚,不和功友接觸,有事請假,不到北京。我不是真心的。最初我老伴去報過幾次,雖然不是真心的,但是也是不符合大法的標準,也不是大法弟子所為。回去後聽我老伴說他寫了“保證”,並交了500元,現在特此嚴正聲明我和我老伴(沒修煉)對邪惡所說、所寫的一切所謂“保證”全部作廢。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0/6806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