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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邢素芳 我和同修一起去北京證實大法,沒上火車就被警察發現了,被帶到當地派出所,在我認可下女兒在“保證書”上簽了字。現在聲明作廢。我向師父保證,在修煉的路上走正自己,不再留下污點,堅定大法,堅信師父,一定做好師父告訴我們弟子的三件事,用心學好法,煉好功,發正念,講清真象,在修煉的道路上一定要勇猛精進,做一名真修弟子,走正自己最後修煉道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0/680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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