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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明先 我在受到邪惡迫害時,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說了對不起師父的話,做了對不起同修的事,在此我嚴正聲明:從今以後永遠不做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紮實修煉,在派出所所說的話和在看守所裡所說的話、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鄭重聲明從此以後不再犯任何錯誤,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0/680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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