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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金榮 我從97年有幸得法,身體得到健康,家庭和睦。99年7月,當地公安機關把我非法關進看守所,進行迫害,當時我執著心太重,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由於在邪惡的高壓下,被迫寫下了“保證書”。聲明作廢。今後加倍彌補,跟隨師父正法,堅修大法心不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0/680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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