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秀琴
我以前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要求,聲明作廢。今後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0/68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