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宋鳳玲
我在強化洗腦班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0/68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