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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紀彩雲

    在2001年初冬的一天,我準備去串門,在裡屋換衣服,聽見我家門口有說話聲。出去一看,原來是包片民警在往本子上寫關於我“不進京、不上訪”等……讓我愛人簽字。我過去拽我愛人說不能簽,我愛人沒聽就簽了。當時,我認為不是我寫的,以為自己做對了,就過去了。現在我認為我對大法犯錯誤了,因為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主要使命是來救度眾生和世人的。包片民警和我愛人這種做法對大法犯了罪,這與我有直接責任。我決不允許眾生和世人對大法犯罪,要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我嚴正聲明:在我正法時期的修煉路上,包片民警和我愛人等,在違背大法上的所言、所做、所為,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1/68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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