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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建美 我在九七年的春天有幸得法,從此走進了修煉之門。當時我身體很差,骨質增生,腰肌勞損,晚上睡到半夜後,就得坐起來靠牆睡。修煉大法二十天後,腰不痛了。之後也不再吃藥了。2000年10月1日之後,廠保衛科和當地派出所叫我去,叫我交出資料,並錄了口供。我拒不承認資料來源,但出於怕心,不敢承認自己是大法弟子,也不敢說大法好。事過三年多了。我雖然也做了些大法之事,可每當想起就非常後悔,我愧對恩師,這是我修煉路上的一個污點。今天我嚴肅聲明:按有我手印的那份“材料”作廢。我堅決跟著師尊,走一個真正大法弟子該走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1/681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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