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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白麗香 在2001年7月5日做真像時,被惡警跟蹤綁架到分局,由於自己在法理上認識不清說出了自己的姓名,住址,在被送往勞教所時,在判決書上簽了名,在非法勞教期間管教問我回去還貼不貼真像了,我說“現在不做了”,這不就是變相的妥協了嗎?我現在嚴正聲明:所說,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話全部作廢。我要從新做好,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嚴格要求自己聽師尊的話,走師尊安排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1/681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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