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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陳金蘭

    我於98年秋季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很大。後來邪惡迫害我,無故把我送到看守所,由於學法不深,在看守所說了、做了、寫了、念了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話,感到很悔恨,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對不起大法。為挽回對大法造成的不良影響和損失,特嚴正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真正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正念正行、勇猛精進,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1/68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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