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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友靈 我在2001年農曆8月14日抄寫“勸善書”,當晚被公安干警抓捕審訊,次日送至看守所,非法關押了49天。在釋放時,惡警威逼我寫了“不學法輪功”的保證書。事後我悔恨莫及,這是由於自己的悟性差,怕心重所至,通過學法和看《明慧》資料,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現特嚴正聲明,凡我寫的所謂“保證”和審訊畫押,一律作廢。今後決心堅修大法到底,做一名名符其實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1/681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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