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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桂范 我於98年得法修煉,99年7月20日江××非法迫害法輪功,由於自己法學得不深,人心太重,交了大法書,說過“不煉了”,自己覺得太對不起偉大的師父。今後,我一定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緊跟師尊一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1/681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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