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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唐天貞 在洗腦班非法關押最後,邪惡逼我寫了一個所謂“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保證。我在出來後自己悟到:一個字都不應該寫!因為只有違反了國家法規的人才需要寫保證不違反。大法弟子無罪無錯,相反,是把大法弟子非法關押的惡人在犯罪!在此,嚴正申明:此“保證”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2/681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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