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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素芝 我於97年末有幸得大法,99年“7.20”迫害開始後,單位領導叫我寫“保證”,由於我學法不深,配合了邪惡,經過最近學法和看《明慧週刊》及長時間的思索,認識到我這麼做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是不配做師父的弟子的。現鄭重聲明:99年“7.20”時寫的“保證”作廢。今後要多學法,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做師尊要求的合格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2/681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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