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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蘭美 我沒修大法以前重病纏身,生活不能自理,村裡人都稱我是“藥罐子”。自從學了大法以來,6年沒吃一粒藥,身體健康,知道了做人的道理。從99年7月20日邪惡開始迫害大法時,我在家�媟P到很不安,決心上北京說一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到了北京,邪惡叫我罵大法,我不聽邪惡的,兩、三個惡警架著我就往車裡扔。我喊法輪大法好,三、四個惡警對我拳打腳踢,拉到天安門公安分局,遭到毒打,強行搜身,把錢、東西拿去,關起來輪流審問,三、四天不給吃喝,拘留七、八天。在邪惡的欺騙下,我說出了地址、姓名,他們原來說送我回家,卻沒送回家,把我送到了洗腦班進行迫害。經過20天的“洗腦”迫害,我寫了“三書”,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在這裡嚴正聲明一切作廢!從今以後堅定修煉。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3/682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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