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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明信 我是96年得法的,得法後全家受益無窮,因學法不精進,斷續了好幾次。在99年的7月20日舖天蓋地的非法迫害下,我被鎮政府和村委人員強迫寫了所謂的“保證書”。又過了一段時間後我又重新開始學大法。可是在2003年的春天那些邪惡之徒又來抄了我的家,在那個時候,學法也不精進,被那些邪惡之徒利用,在他們的操縱、欺詐、誘騙下要我到他那�堥�保候審。自去年的6月份,在同修們的帶動下,我又重新煉了法輪功。在這裡我鄭重聲明:凡是以前它們所寫的和我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都統統作廢。我覺得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尊,我決心在今後的修煉道路上,走好自己的路,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以實際行動來彌補我的一切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3/682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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