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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俊玲 我於2002年春天,在講真像的過程中,由於寫的信一起發出去得太多,被壞人發現,報告要送洗腦班,家人出面擔保,並寫了所謂的“保證”,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現在我嚴正聲明:我的家人所說、所寫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東西一律作廢。我要加倍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3/682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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