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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春蘭 自99年7月20日,江氏迫害法輪功以來,由於自身學法不精,認不清真象,在“610”邪惡組織的迫害下所做的對大法不好的事,如簽字、照像等一律作廢。自今日起一定遵照師尊所說的去做,做好當前的三件事,抓緊實修,勇猛精進,對得起師尊,做一個真修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3/682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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