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青

    我於2月15日返大陸,在去深圳時,我身上帶了大法資料,在過深圳海關時,我的手袋被檢查,我被帶進緝私部,沒收我的大法書、資料及身份證等。之後,來了三個穿便衣的警察,是安全部的,就把我送到國家安全部的招待所,開始非法審問我。現在我聲明對我的審問、扣查我時寫的“悔過書”和說的妥協話作廢。我背離了大法,做錯了一件大事,我對不起師父。今後我要好好修煉,珍惜大法給我的一切。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4/68390.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