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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焦春福 在99年7.20大法開始遭到迫害後,我進京上訪被抓並被非法關押。2001年10月再次被抓並被判刑,在邪惡的高壓、威逼下、在家人的勸說下自己在拘留所、監獄裡所說、所寫的“保證書”一律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助師正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真修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4/683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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