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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和平

    我96年開始修煉大法。99年“7.20”後受到多種迫害,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於2001年冬天,被強制送勞教所。在勞教所不讓站立,走動,整天坐在小板凳上被反覆灌輸誣蔑大法的電視片,反覆看誣蔑大法的“材料”。反覆寫“認識”,反覆由惡警談話。每晚只讓睡5個小時的覺,有時更少。再後來,連續一週的時間被關禁閉。剝奪睡眠,冬天只讓穿很少的衣裳。不斷的精神恐嚇,最後,被他們折磨的失去了知覺,並被注射了不知名的藥物。然後,被強迫超強度的勞動,一週七天,一天幹活達14小時以上。手都磨出了洞。還被強迫互相檢舉等。在思想意識處於不清醒的狀態下,寫了有違大法的言詞,造成了不好的影響。現我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說的一切有違大法的言詞,統統作廢。今後我要吸取教訓,加倍付出,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5/68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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