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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桂華 我是從97年喜得大法的,修煉以後,身體發生了很大變化。99年7.20以後,由於自己學法不深,相信了謊言,放棄了修煉,做了許多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最嚴重的是自毀大法書,犯了不可饒恕的罪。現在在師父的慈悲和同修的幫助下,終於明白了自己犯的錯。我聲明以前做的事作廢。今後要加倍努力學法,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5/684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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