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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春美 我1997年有緣得法輪大法。煉功前我有多種病,腰椎盤突出等,煉功後都不治而癒,我們師父叫我做好人、做好事。不打人、不罵人,可是江××不擇手段迫害大法,誣蔑我師父,我去北京講句真話,被關押在精神病院(2000年元月),半月後還非法罰錢3500元,扣發工資3年多,我家�堣H代筆寫了“保證”,在這裡我嚴正聲明我寫的“保證”作廢。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堅修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5/684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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