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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蘭恩濤 我於1999年2月得法,身心受益很大。1999年7月20日風雲突變,全國上下不讓修煉法輪功,為了證實法,7月20日晚自己打(出租)車去了省政府上訪。可沒等到省政府半路被劫持回來到派出所。因當時學法不深,有怕心,就違心地簽了字。從那時起,心�媮`內疚。回想起來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如今決定:從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聲明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從今以後我一定緊跟師父,助師正法,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6/685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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