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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新霞 我是98年得法的,由於學法不深,對法不夠堅信,有放不下的執著,在單位領導的壓力下,違心地寫了“保證書”,配合了邪惡,背叛了大法,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修煉大法後,我有了一個健康的身體,懂得了人生的真正意義,能在大法中修煉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現在我還能修煉,我要感恩師父給我跌倒爬起來的機會。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真正對自己負責,做一個真正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6/685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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