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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興福 我過去任何時候所做、所說、所想的,所有違背法輪大法法理的全部作廢,一切不符合」真、善、忍」標準的全部作廢!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所有我的」材料、簽名、手印」全部作廢! 法輪大法是佛法!法輪大法是正法!」真、善、忍」是宇宙特性!」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是李洪志師父慈悲苦度,將我從一個為私為我、爭名鬥氣的變異人改造成為一名真正的法輪大法修煉者!我永遠」堅修大法緊隨師」!告善良的人們:珍惜生命,善惡報應的時刻即將來臨!」人生的路自己走。人自己的一念也會定下自己的未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6/107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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