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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項曉波 在99年7.20之後,我因進京上訪被關押82天。愛人代寫了“保證書”才放出來,現在聲明:愛人代寫的“保證”作廢!2001年包片民警把我叫到派出所,讓我在不進京上訪的書面上簽字,我不簽。後來他讓簽“不串聯”,由於學法不深,我用了人的觀念,在他們強迫下簽了字、按了手印,至今痛悔。我嚴正聲明:簽字及手印作廢!今後我要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勇猛精進,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7/68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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