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永芳 我在散發真像材料時被惡人抓住,由於學法不精進,主意識不強,正念不足,配合邪惡簽了字,這是最大的錯誤,在此發表嚴正聲明,在派出所簽的字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7/6866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