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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楊桂霞

    我在2002年7月做大法粘貼真像時,被惡人舉報招致警察抓捕,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2個多月後,非法判2年勞教,送市戒毒所關押。到戒毒所的當天,管教就逼我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並威逼恐嚇我,如若不寫的話就拉我上刑。因為我當時看到不寫“保證”的同修被拖去上刑了,所以我就害怕了。怕自己承受不住酷刑的折磨,就讓別人替我寫了“保證書”。幾天後管教又要求我寫“三書”和“揭批”,我找人代寫了。這些都是在壓力面前所迫,不是我內心真實的表現。寫完後我就哭了,內心那份痛苦無以言表。我覺得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在這之後,身體就一直不好,精神上的痛苦就更是無法形容的了。在2003年4月我被病魔所折磨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嘔吐、不能進食、頭暈、全身麻木、四肢不靈等)8月份家人見我已成了這個樣子,強烈要求保外就醫,拖至9月20日家人又去要我,可管教卻又讓我再寫“保證書”,我又找別人替我寫了一份。在家人接我時,管教又讓我家人寫份我回去後如何如何的“保證”,才放我回家。今天,我鄭重聲明:我在戒毒所期間找人代寫的一切“保證書”、“揭批書”等全部作廢。我家人所寫的一切也全部作廢。我還要做一名大法弟子。因為“強制是改變不了人心”的。今後無論遇到甚麼魔難都改變不了我堅修大法之心。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8/68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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