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紹芳、陳暾暾 我1999年初得法,在2000年因發傳單,講真像被非法強行勞教兩年,在這兩年期間繼續與邪惡週旋,受盡邪惡的迫害,就在臨近釋放之時,兩腿已不能走路,由於執著心和法理不清,害怕送進監獄和洗腦班,就寫了“三書”,回家後嚴正聲明作廢。還有我的女兒現年14歲也煉法輪功,在我勞教期間因受邪惡謊言的毒害,與大法背道而行,我回家後向女兒講清了真象,女兒忽然醒悟,是師父又給了她一次機會,救了她,即日起,我同女兒陳暾暾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做一個真正的大法粒子,救度眾生。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8/6870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