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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華 2002年1月16日,我晚11點多鐘,派出所惡警從牆跳進院子裡,使勁砸門,屋子的同修齊發正念,在壓力下門強行打開,把我和同修拽到車上拉到派出所,我家的妹子因與惡警分辨,“你們為甚麼抓人,是強盜還是土匪……”也被惡警抓去,由村長出面,逼交200元錢被放回。到派出所,惡警問:“你是哪的人,簽上自己的名。”問完後,直接把我們倆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強行關押三個多月,家�堛瑪豸H到拘留所要求放人,惡警不但不放人,還把我與另一個同修關到冷屋子裡坐在衛生紙上呆了二天二宿,窗上的玻璃壞了兩塊。到二月後,斷水,不給水沖便所,一天給一小桶水。由於我拒寫“保證書”,4月24日,把我們十多個人拉到教養院強行教養。我們沒有犯任何罪,他們口口聲聲還說他們善良,善良在哪,他們殘害無辜的家庭,把和睦美滿的家庭迫害得妻離子散。在勞教所的日子裡,我親眼目睹迫害大法弟子一切邪惡,所裡的惡警和邪悟的人,他們折磨堅定的大法弟子,先是罰站,站一天半宿,只有地板塊那麼大的空間,不許動。問你還煉不煉,煉就把你的腿盤上用繩子捆住,時間長了,又痛又麻,搬著又搖又晃迫害你。還把大法弟子的手銬到暖氣管上一天一宿,用電棍電,毒打,蹲小號,20多天不讓睡覺。不洗腦的一天三頓都是不熟的窩頭和鹹菜。我在勞教所被邪惡帶動後走向邪悟,由於我不識字,由別人代筆所寫“悔過認識、揭批書、保證書”、“考試卷”上答的背離大法的文字。我沒有用法去破除一切執著和邪惡以及一切謊言,沒有用法去堅定正念,在此嚴正聲明,由別人代抄、代寫的字全部作廢。我一定跟師父走到底,勇猛精進,講清真象,救度眾生,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9/688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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