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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秀格 因在2000年2月4日晚上去集體煉功,被警察非法抓到派出所,後送到看守所,被非法關了20多天後,又回到派出所,家�堣H交了錢、簽了“保證書”才被接回家。從2000∼2003年之間經常有家委會、派出所、分社來人干擾,而且夜裡3點左右,經常有人敲門干擾休息。在2003年6月,廠裡來人,說家委會、分社、派出所讓簽字,家人又代簽了。這兩次雖然不是自己簽的,但也等於默認了邪惡對大法的破壞,也等於是自己做的。因為自己學法不深,沒有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學法、講真像、發正念),忘記了助師世間行的神聖使命,沒有起到正法一粒子的作用,讓舊勢力鑽了空子,愧對師父的教導。通過認真學法,又經常看《明慧週刊》、和功友之間共同切磋,認識到了其嚴重性,現在鄭重聲明:我在2003年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對不起師父的事完全作廢。今後更加努力,認真學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起到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作用。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9/688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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