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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光三 我於97年得法,修煉大法不長時間,身上多種疾病不治而癒,使我更增加了修煉法輪大法的信心。99年7.20以後,仍堅持在家修煉。2001年我妻被綁架到洗腦班,後轉到省女子勞教所,隨即“610”、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經常到我家騷擾,不是要錢就是談話,還株連到孩子及單位,在此壓力下,由於學法不深,信心動搖,甚至說了些罵師父、罵大法的話。回想起來萬分痛心,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決心痛改前非,加倍努力補償,緊跟正法進程,做合格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9/688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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