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謝素英 在99年7月20日,為了證實大法好,我去了北京天安門,回縣後關了四天,大法弟子們都向警察們說功法好,得煉!但最後還是統一寫出“不煉了”,我也不情願的按了手印,當時我心�媄屭�的走了。回到家,兩三天後我又開始修煉了。我覺得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對不起眾生,對不起自己在歷史上的誓約。從今天開始,我要盡最大的努力勇猛精進!做好師父要求我們的學好法、講清真像、發正念的三件事,不辜負師父對我們的苦度!特此聲明手印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9/68856.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