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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樺 九九年七二零後,街道馬上來人通知交大法書,並聲稱派出所還要來人到你家來。我違心地交了大法書。餘下的大法書放在哪也不放心,藏了好幾個地方都覺不妥。心想認可燒了也不能被他們翻出來拿走。於是,燒了幾本師父在國外講法,一張師父法身像,二張法輪圖。自認為保護了大法資料。又過了幾天,單位發了一張統一打印的“單子”上我又違心地簽了字。真是錯上加錯,怕心所致。通過學法修煉,正法形勢開展起來,心性得到提高。深刻認識到燒大法書、簽字都是錯誤的。我決心在正法中加倍努力彌補自己所犯罪過。併發自肺腑地提出嚴正聲明自己簽過的字作廢、不生效。在正法突飛猛進的今天,為走好正法中的每一步,師父叫怎麼做就怎麼做。做好師父要求做的三件事,發正念、講清真像、學好法。在當前把正法與救度眾生放在第一位,不斷地用宇宙大法洗淨自己,正念正行,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和為我們巨大的承受。跟隨師父完成救度眾生的洪願。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689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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