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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梅 我是1997年4月份有幸得大法的。通過學法、煉功,身心受益、身體健康,深知大法的美好。在此我衷心感謝慈悲偉大的師父。在1999年7月20日大法受迫害後,上級領導叫我們寫“保證”,由於當時學法不深,很不情願寫了“保證”。在2000年10月份左右,單位領導又通知我寫“保證”,這時我已經退養,單位同事要替我寫“保證”,自己由於私心和怕心較重,在電話裡就默認了。回想起來感到很痛心,是大法的法理使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作為一個大法修煉者這是對大法不忠、不堅定的表現,大法是嚴肅的、修煉是嚴肅的,特此嚴正聲明:我寫的“保證”和別人代寫的“保證”全部作廢;不符合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在今後的修煉路上精進實修,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師父所說的三件事,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689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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