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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白連福、王金鳳 我和老伴在2000年10月27日到北京去上訪,證實大法,被公安抓到監獄關押,提審時,我們說了違心的話。在2001年1月18日放回來時,派出所、公安人員拿出上面甚麼也沒寫的白紙叫我們自己寫上自己的名字,後來它們又添了些甚麼我們根本就不知道。在被非法提審時,我們說的話不符合大法。在這裡我們嚴正聲明:全部不承認,全部作廢。我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是修“真善忍”。堅修大法,一定要按著師父說的“三件事”去做好。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689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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