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陶漢香 我在2000年因證實大法,被邪惡弄進了拘留所,10月份又把我騙到強制洗腦班,每個大法弟子都有一個陪護人員,每天不離左右的看管我們,還要我們寫“保證書”,但我們都不寫,邪惡就讓陪護人員寫,讓我們念,如不念,就要判刑,還強迫我愛人找我談話。這幾年中,雖說還在正法的洪流中,總覺得自己有污點,特此聲明,一律作廢。我一定要切實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救度更多的眾生,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68981.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