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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呂錦秀 2001年元月10日,我被當地公安局強行抓進看守所,非法判刑三年,在迫害中由於認識不清,被迷惑,寫了對師尊不敬、對大法不利的“決裂書”,一度時期離開了法。後來我逐漸明白過來,知道自己做了錯事,非常痛悔。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在邪惡的迫害和迷惑中所說、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彌補由於自己過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689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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