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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艷麗 我1997年得法,但在99年的邪惡迫害開始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違心地向當時的校領導、班主任和幾個同學說過“不煉法輪功了”。通過學法,我深深地知道這是對邪惡勢力的妥協,是有辱於大法弟子的行為,給法帶來了損失。現我聲明如下:我在1999年對領導、師父、同學說的那一切全部作廢。否定邪惡勢力的安排!我要勇猛精進,挽回對大法的損害,做好三件事,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3/691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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