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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春善 我在勞教所期間,由於學法不深,私心重,接受了邪惡勢力的洗腦,寫了不該寫的東西,說了不該說的話(“揭批會”上的發言),給正法帶來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給自己造下了很多罪業。我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期間所寫的一切“材料”和出來後給黨支部寫的“材料”,以及“揭批會”上的錄像全部作廢。並決心為真正成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而精進。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3/691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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