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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桂芹 我95年2月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由於99年邪惡對大法的迫害,2000年街道、派出所來人到我家,拿出寫好的紙,強迫我按了手印。當時學法不深,配合了邪惡要求,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現嚴正聲明按手印那張紙作廢。珍惜修煉機緣,堅修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3/691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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