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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芳 我自從學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可是自從大法遭迫害以後,村裡、鄉里經常找我麻煩,記得九九年年末鄉里來了許多人,讓我寫“保證”,我說啥也不寫,他們說,不寫就把我帶走,由於兒女們害怕我遭迫害、代我寫了“保證書”,我當時想:反正不是我寫的,我不承認、不算數,通過學習師父新經文和看《明慧週刊》,我認識到就是別人代筆也不對,在這裡我嚴正聲明無論以前別人代筆的或者我自己寫的無論甚麼簽字、手印、“保證”等等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我們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正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4/691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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