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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方志德 1999年底,警察幾次找我談話,讓我寫放棄煉法輪功的保證書,我沒寫。警察還要求我保證不參加法輪功組織的非法活動,我就寫下了這句話。我當時學法不深,悟性不高,認為法輪功沒有組織,法輪功也不會組織非法活動,為了減小麻煩,結果讓怕心鑽了空子。 在此我嚴正聲明,過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0/79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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