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

    聲明人:方志德

    1999年底,警察幾次找我談話,讓我寫放棄煉法輪功的保證書,我沒寫。警察還要求我保證不參加法輪功組織的非法活動,我就寫下了這句話。我當時學法不深,悟性不高,認為法輪功沒有組織,法輪功也不會組織非法活動,為了減小麻煩,結果讓怕心鑽了空子。

    在此我嚴正聲明,過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0/7911.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