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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馬淑芳

    我97年得法,這幾年的修煉歷程深感師父的慈悲呵護,無以回報。99年7月後,我於2000年4月進京上訪,由於邪惡迫害,我被非法關進了看守所,出來後單位強迫讓寫“保證”方可上班,我不寫,我們家人無奈,父親替我寫了“保證”,這是一種不符合大法、不敬師敬法的表現,在人中也是不負責任的。現在我特此聲明家人所寫、所做和我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作廢。感謝師尊的慈悲苦度。堅定正念,兌現自己的史前大願。不斷精進,助師世間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5/69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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