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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秀英 在2000年陰曆十二月底,我因執著時間對兒子說了不該說的話,特此聲明作廢。在2001年12月,我兒子在公安局替我寫了“保證書”,是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寫的,這不是我本人的意願,還有可能我愛人在單位裡替我說了或者寫了不該說的話,也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5/692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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