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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晶梅 我99年1月經同學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從前總是渾身沒勁,洗個床單都洗不動,走路都抬不起腳來,神情總是很憂慮,煉了功以後,身體全好了,人也精神快樂起來了。我真切地感覺到是法輪功給了我第二次生命,讓我脫胎換骨,重新做人。99年7月20日邪惡舖天蓋地而來,街道、居委會、單位逼著我們寫“保證”、交大法書,在家庭的壓力下,我違心地寫了“保證”,交了一本《轉法輪》。2002年4月,單位組織反法輪功活動,所有的職工都必須簽名,我知道是法輪功救了我,是師父救了我出苦海,我不能昧著良心恩將仇報,我拒絕簽字,於是丈夫對我大打出手,我離家出走,後來知道是我的母親替我簽名。2002年11月中共召開十六大期間,當地邪惡害怕大法弟子進京正法,於是辦了個洗腦班,我被“610”強行綁進洗腦班,第二天早上,我趁上廁所的機會跑出去,後來被他們追了回來,於是我開始絕食,抗議對我的非法軟禁。後來在朋友的勸說下。我放棄了絕食。讓我寫了個“不進京、不串聯”的保證書,我被提前送回了家。雖然這一切都是舊勢力的安排,但是還是自己沒有做好,順著它們的安排走了下去,歷史上的修道之人,一念之差就可能錯失良機,可今天師父一次又一次地給我們改正機會,讓我們在《明慧網》上發表聲明,想起這些,我就禁不住淚流滿面。我現在鄭重聲明:以前向邪惡所說、所寫的一切所謂的“保證”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要堅定修煉,做好師父要求做好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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