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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於美萍

    我97年開始學大法,學法後使自己身心受到很大的變化,可是在99年7.20以後,邪惡小人出於妒忌之心,非法取締了大法。99年9月份,我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被抓,送回當地被非法拘留一個月,後送回當地政府辦的洗腦班逼迫寫“保證”,交押金2000元,後來又將我送當地派出所關押十幾天。2000年6月下旬,當地派出所惡警為了執行上級的“命令”,又把我從家中強行帶走,在當地非法關押了35天,後又交500元押金才放回。2000年11月份,居民主任帶人突然闖入我家,搶走我的大法書等,將我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一個月。2002年6月中旬,派出所等幾名惡警半夜闖入我家,將我帶走,後又強迫讓我說“不修大法”的話。2003年7月末,當地派出所又到我家強行將我從家中抓走,說上邊領導讓這麼做的,後將我送到洗腦班。由於自己在這幾年的修煉中,學法不深,悟性低,人心重,沒有真正在法上認識法,被邪惡鑽了空子,給大法帶來了損失。現在我終於走出了誤區,重新回到正法隊伍中來了,在此我嚴正聲明:自己以前所說、所做有損於大法形象的事情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損失,使自己真正在法上認識法,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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