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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美玲 我於97年修煉法輪功。2003年我被拘留所非法關了20天,在出來的時候簽了個名,我宣佈作廢!今後一定走正大法的路!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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