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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志學 我於2000年11月份去北京上訪,到北京後被邪惡抓走,後被遣送回當地,被非法拘留一個月,並罰款5000元。去年春節又提起此事,才知道當時是兒子替我寫了“保證書”,我才回來的,內容是啥我也不知道。現嚴正聲明:不管兒子替我寫的內容是啥,凡是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廢。今後在修煉中要勇猛精進,把造成的損失彌補回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7/693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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